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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取得的离职经济补偿金是个人财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本离婚律师承办的许多婚姻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成为争执的焦点。虽然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毕竟存在例外,比如一方所取得的职经济补偿金就属于个人财产。由于离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了让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而给予的一种经济帮助,具有紧密的人身依附性。因此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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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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