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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家庭暴力之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2 | 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社会对反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我国目前终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于该法律与婚姻家庭案件高度相关,故本离婚律师于近期就此事分几期在离婚赔偿栏目中做一专题介绍。今天,本律师问大家分析一下为了避免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问题。

首先是遭受家庭暴力者应该选择向哪家法院申请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及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均有权受理并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次,应当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提起离婚诉讼前15日,离婚诉讼进行中与离婚诉讼终结后6个月内;

再有,申请者可以是受害者本人,也可以是受害者的近亲属、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另外,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比如伤照、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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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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