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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所作离婚判决在国外的申请承认问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1150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过中国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需要持判决书申请国外承认。对此,本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材料的准备与流程。

首先需要准备好一、二离婚判决书。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一审离婚判决均未提起上诉的,还需要准备一审离婚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根据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是离婚诉讼原告一方需要申请国外承认的,还需要准备中国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向被告合法送达的证明文件。此外,如果离婚判决书已经丢失,也可以前去法院档案室获取离婚诉讼档案。该档案中含有上述所需文件。

准备好上述文件后凭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前往中国任意一家公证机关办理离婚文件的公证手续。同时由翻译机构将文件翻译为相应外文。

获得公证文件后前往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办理文件的认证手续

以上为中国法院所作离婚判决在中国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此后应由您持上述文件向外国相关法院或机构提出承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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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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