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个正在澳洲进行涉外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的咨询。她的主要问题是一笔存在澳洲银行的存款的处理问题。原来,这位当事人常年生活在澳洲,而对方则在中国。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于数月前向澳洲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既然是离婚诉讼,则必然面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位当事人目前在澳洲银行有一笔数十万元的存款需要处理。于是她计划将这笔钱取出交给境外个人带回国内,然后再折算成人民币存入其亲属名下的中国银行账户内。她现在比较担心的是: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中国婚姻法律的规定?对方是否会在国内发起诉讼并追究。
对于上述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既然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无论是根据澳洲或是中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移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对方获得了充分的证据应该可以依法追究。虽然如此,但这位当事人的转移方式较为隐蔽,对方要想在国内进行追究的难度非常大。原因在于:
1、对于中国法院或者澳洲法院来说,当事人虽然可以申请承认境外法院的离婚判决,但法院只会承认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不予承认,不予承认则意味着对方当事人无法依据澳洲法院判决中关于这笔存款的处理请求中国法院应予以保护。
2、既然中国法院无法承认与保护,那么对方能做的就只有证明国内这位当事人亲属所收到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追究。本案中,这笔钱未来是通过非正规途径转移的,没有银行记录可以证明,所以对方取证的难度会非常大。
综上,这位当事人如此转移存款,对于对方来说很难在中国通过法院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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