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境外中国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涉外离婚案件中,有的中国籍原告在国外,所以使用的是中国政府颁发的护照。但是,当他们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应该提交自己的护照外还应该提交自己在国内的户籍证明。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护照也是中国政府对自己国家公民身份的一种认可证明,所以法院以前对离婚起诉并没有特别强调。然而,在最近本律师代理的几起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些法院,尤其是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始明确要求当事人除了在起诉时要提供护照外,还要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对于法院的新要求,本离婚律认为还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护照是中国政府颁发给本国公民在境外使用,向外国政府、机构等证明自己的身份的。而当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时还应该以户籍信息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虽然如此,但护照仍然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到一些证明作用,比如可以结合公证认证的起诉材料来证明当事人在国外等。

基于上述情况何原因,本律师建议准备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同时准备好自己的护照与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