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为一位身在美国的涉外离婚案件的原告整理起诉所需材料。并准备于明日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作为身在国外的原告都需要准备哪些最近本的材料,法院才会受理离婚起诉呢?本离婚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需要如下材料:
1、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过的离婚起诉书;
2、原告的护照复印件;
3、被告的居住证明或者户籍信息;
4、需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要准备子女身份证明;
5、原告如果不能回国亲自立案,则需要准备委托国内律师代为处理的、经涉外离婚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您能提交上述几项最基本且合格的文件,中国法院一定会受理您的涉外离婚起诉。而涉及案件细节的其它文件或证据材料可以在开庭时再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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