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对方有婚外情就一定能判决离婚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55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离婚律师在日常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方存在婚外情的情况。于是,很多当事人便会认为这个情况对于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非常重要,只要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法官一定能判决离婚,甚至还有的当事人认为可以凭此让对方法净身出户。

对于上述情况,本律师认为在起诉离婚案件中一方存在婚外情的情况往往不足以促使法官直接做出离婚判决。这是因为很多婚外情并不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标准。同时也意味着达不到离婚赔偿的程度。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中与婚外情有关的规定是:重婚及与他人同居。而在婚外情当中还包括大量的所谓一夜情或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却未同居生活的情况。正由于很多当事人没有区分清楚,而一概认为只要对方有婚外情,法院便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甚至让其净身出户。

鉴于当事人对于婚姻法的认识存在偏差,本婚姻律师的通常做法是:先凭当事人对于自己案件总有关婚外情的描述来判断婚外情的严重程度,对于达不到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标准的,本律师建议当事人将其作为次要因素考虑。如果有证据,则准备好作为诉讼中的一项说明夫妻感情辅助证据使用。如果没有证据,也没必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获取,毕竟对于判决结果的作用不大。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