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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通常要做哪些应诉准备工作?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6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会采用两种方式向被告递送传票——快递或者通知被告前往法院亲自领取。那么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通常要提前做哪些应诉准备工作呢?本离婚律师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签收法院传票并认真阅读文件。连同开庭传票在内的法院送达诉讼文件还包括离婚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

2、委托婚姻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很多当事人对于法院有一种依赖心理,认为自己有没有聘请专业离婚律师并不重要,反正法院会公正处理自己的离婚案件的。殊不知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公正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及正确举证质证的基础上的。

诉讼过程中绝大部分事情均需要由当事人及其律师来完成,法官不可能代劳。基于这个原因,即便法官看到您在诉讼中做了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也是爱莫能助的,否则将即时失去公正性。而专业离婚律师的作用就是运用复杂的法律知识与多年从业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从一开始便为您设计好诉讼策略,在诉讼中收集并适时举证,运用各种技巧准确抓住对方言行及证据中的漏洞,防止由于您的言行不慎而损害自身利益,处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试想一个缺乏离婚法律知识与诉讼经验的当事人怎么可能是经过长期专业学习与身经百战的实践操作、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的对手呢?其最终结果很只能是有理的当事人也会彻底败于专业离婚律师的手下,且丧失翻盘的机会。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很多未聘请律师、不知离婚诉讼为何物的当事人认为自己或其请的流于形式的非专业律师能够准备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材料,在法庭上话多、侃大山能把对方律师和法官聊晕了便能胜诉。这种认识其实是非常错误的,殊不知在专业离婚律师和法官们的心里,你所说的一百句话、几十个证据里面有一句或者一样证据是有价值的就不错了。甚至抓住你一句话或者一样证据的漏洞便让你败诉也是非常可能的。这类当事人的心里路程往往都是:开庭前认为法院是公正的,一定会保护并帮助自己——诉讼中对法官的作为产生怀疑,质疑其对自己是否公正——拿到离婚判决书后认定法官就是不公正的,故意偏袒对方然后决定提起离婚上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执迷不悟吧?

3、收集并提交离婚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诉讼证据的重要性无需多说。

4、提交答辩状。关于这个工作,本律师结合多年诉讼经验认为有时不提交会对自己更好。其中的道理也许需要您经历过离婚诉讼之后才有机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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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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