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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随母亲长期生活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影响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2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在法官看来,无论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都要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利益为原则。关于孩子的利益都包括哪些的问题,应该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比如在本离婚律师曾经代理的一起案件中,我方就利用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这一事实,而成功说服法官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

我的当事人(女方))男方结婚多年。婚后生育一子时年5岁。为了照顾孩子方便,双方请来了女方的父母提供帮助。然而,在一起生活的过程中,女方的父母却与男方发生了矛盾,且越来越频繁。最终,男方选择离家出走,与女方开始分居。分居期间,孩子仍由女方及其父母照看。半年后,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以女方父母在照看孩子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孩子曾经闹肚子就医为由,请求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虽然同意离婚,但女方坚持要自己抚养孩子,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于是,本婚姻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提前准备好的证据,以证明分居后孩子始终由女方及其父母照看,而男方则很少联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随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将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应该由长期照看孩子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最终,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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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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