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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就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29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离婚律师发现有些女性在结婚或者生育子女之后选择做全职太太。失去工作照顾家庭与子女以支持男方的事业。然而,有时事与愿违,当夫妻感情破裂后,这些女性不仅会失去家庭,甚至还可能面临着失去对孩子的抚养。于是,有些女性便认为自己既没有工作也无收入,在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完全处于劣势。

对于上述认识,本离婚律师认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首先,需要明确法律关于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所谓子女利益不仅包括物质生活条件,更包括对孩子心理、情感的考虑。也就是说法律考虑的夫妻离婚后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孩子的身心健康。

举个例子:男方虽然有不错的工作和收入,但是对孩子进行家暴。离婚时,男方是不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同理,虽然女方没有工作和收入,但长期陪伴、照顾孩子,其与孩子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母子/母女之情。这才是全职太太在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优势所在。而工作和收入虽然意味着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但请不要忘记:父亲在离婚后仍有义务负担子女抚养费。如果收入较高,还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综上,在离婚时将孩子判归没有工作的母亲,而非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的父亲,不仅能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减少因父母离婚而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同时也顾及了孩子的物质需求。这么做才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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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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