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被告有婚外情,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6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谓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现象。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目前离婚案件中有一半都存在婚外情的问题。而很多起诉离婚案件的原告都会认为:只要被告有婚外情,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对此,本律师认为是不正确的。

婚外情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其中可以细分为很多种情况。比如偶尔的一夜情多夜情,再比如与婚外异性临时期同居或者长期同居,甚至重婚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对于一方出现婚外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则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1、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即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2、重婚。在婚姻案件中主要指已婚者与婚外异性重复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却实际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只有达到上述两种程度的婚外情才会被法院认定为符合离婚条件进而做出离婚判决。至于其他情形的婚外情,还需要结合案件其他具体情况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进一步的认定,否则法院是不能直接判离的。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