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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开庭当天临时有事儿无法参加庭审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代理的三个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均由于临时有事儿而无法出庭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本离婚律师认为应该分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个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是被告,由于单位安排出差而无法按时出庭。对此,本律师认为这位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法官请假,并把单位证明连同出差记录一并提交给法官。鉴于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是迫切希望离婚的一方,而被告往往会采取各种拖延手段,而法律要求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要到庭参加诉讼,所以法官一般会比较照顾的时间安排。总体来说,这位当事人的请假基本上会得到法官许可。

第二个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是原告。法官早在一个月前便将开庭传票向双方做了送达。此时,这位离婚被告却突然说自己临时前往国外有重要的生意上的事情需要处理,无法按时回国参加庭审。希望能将案件开庭时间后延。对于这个当事人的情况,本律师感觉法官很可能不会准许。因为法官早就发了通知,当事人自己生意的安排完全应该避免出现与开庭时间的冲突。

最终,这两个案件的请假结果正如本律师所预料,法官准许了第一个当事人的请求,驳回了第二个当事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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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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