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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后再婚前需要做哪些事情?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生效后自己已经恢复单身状态,所以能够随时再婚。本离婚律师认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从我国民政局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来看,再婚前应当按如下步骤完成再婚前的文件准备工作,否则很有可能导致婚姻登记处拒绝您的再婚登记申请。

1、待离婚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索要《判决生效证明》。当然,这个证明是针对一审离婚判决的,二审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由于法院作出便立即生效,故无需《判决生效证明》;

2、持《一审离婚判决书》与《判决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或《二审离婚判决书》,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将已婚更改为离异

3、如果由于离婚导致您的户口从原地址迁出,则需要到公安机关将自己身份证中的住址信息一并予以变更。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再婚登记的当事人所持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方能进行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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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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