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类的案件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案件种类,主要包括起诉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由于这类案件天然的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所以难免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公民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婚姻家庭类案件都不公开审理呢?本离婚律师认为并非如此。
上述法律规定只是为此类案件设置了一个可以不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具体还要结合案情来确定是否应当不公开审理。根据本婚姻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经验认为:由于起诉离婚案件需要审理夫妻感情,所以必然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此类案件通常不公开审理。其他诸如子女抚养纠纷、子女抚养费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则要以是否涉及公民隐私来判断。
另外,本律师还要强调一点:法院对于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不会主动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需要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后,法院再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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