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有些离婚案件的确为难法官了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到一个女儿咨询替父亲起诉离婚的电话。听声音这位女儿的年龄大约也有五十多岁了吧。

听了她的有用没用信息的一股脑介绍,本离婚律师对案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原来,这位女士的父亲年已七十有余,由于身体原因已经距离人生终点不远了。他的原配妻子在很多年前已经去世。十年前这位老人再婚。然而再婚数年后,因一次意外事故严重受伤,经鉴定成了无行为能力人。受伤后,后老伴原本在照顾着老人的饮食起居。老人的子女却担心老人一旦去世,则这位后妈将会参与遗产的分割与继承。于是,在这位女儿领导下老人的数名子女发起了持续两年三次的替父起诉离婚的诉讼。然而,三次诉讼却均被法官驳回。

如果是一般的离婚案件,经过两次起诉,法院基本也就判离了。那么,为什么该案的法官却会一再驳呢?我能想到的原因应该是:由于这些子女干的是以离婚为名,同后妈争夺老人财产的事儿,所以法官出于正义的需要而予以阻止。本案中,这些子女借老人在法律上已成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机会,无端指责后老伴不照顾老人,不履行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进而挑起离婚诉讼。见多识广的法官虽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却又无法在程序上阻止他们所发起的离婚诉讼,于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地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为由予以驳回。

想想法官的证据不足的理由也没错——本案中的老人已经丧失了正常的意识,何谈夫妻感情破裂呢?更何况后老伴还在坚持照顾着老人。法官又岂能帮助这些子女们为虎作伥呢?社会正义、良好道德风尚还是要通过公正司法来维护的。

既然法官是这么想的,本婚姻律师也没有什么好主意来帮助这位老人的女儿了。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