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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送达的离婚判决书内容出现错误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有时会因为法官或书记员的工作疏忽造成离婚判决书的内容出现错误。今天,本离婚律师就遇到一件法官把判决书文号弄错的事情。


我的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原告)于今年初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加之被告不同意离婚,所以法官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离婚请求。现在半年已过,王先生打算委托本律师发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以彻底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由于起诉时需要提交第一次诉讼判决的生效证明,而王先生迟迟未找法官出具,所以本律师于今天来到法院找到原审法官办理此事。没想到法官已经把案卷归档,需要先去档案室查档才能办理。然而,当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将判决书文号输入电脑搜索后才发现法官当初把判决书文号弄错了,所以无法查档。于是本律师又返回头来联系那位法官。一番交涉后,法官告知本律师需要出裁定书先纠正错误文号的问题,然后再开具生效证明,但在此之前,她需要先和档案室交涉,获得档案后才能开始做这些工作,所以让本律师回去等通知,她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的。

这位法官的做法是非常麻烦的,但这是纠正本案离婚判决书内容错误必须履行的程序。当然还有一种简便的方式,即法官直接收回双方的判决书而重新制作并送达,但前提是判决书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收回判决书,案件更不可能归档的情况下。本案已经归档,所以只能等待法官按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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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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