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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应尽快找法官开生效证明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般来说,对于起诉离婚案件无论一审判决结果如何,只要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则在判决生效后都应该找法官为判决书开一份生效证明。这份证明的用途在于:1、如果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则用以证明双方均未上诉,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为日后生活中的再婚、购房等事项提供便利。2、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则用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计算半年等待期限,以说服法院受理您的起诉。


由此可见,该生效证明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如此,本离婚律师建议您应该在判决生效后马上找法官开具。这是因为:法官判决结案后随时都可能将案卷归档。如果案卷尚未归档,您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找法官出具生效证明。而一旦案卷已经归档,那么您必须首先去法院的档案室查档,拿到判决送达回证复印件后再将其提交给审判法官才可以。另外,档案室并非每天对外办公,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规定,所以查档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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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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