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该起诉离婚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案件情况并不复杂,但关于应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我的当事人却比较纠结。

原来,我的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北京市西城区,对方的户籍地与居住地却在河南省固始县。双方于今年年6月共同到北京市西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对方又办理了工作居住证。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对方婚后不久便回了河南老家,双方分居至今。于是我的当事人打算委托本律师起诉离婚。关于管辖法院的问题,我的当事人当然希望向北京的法院起诉。这样做当然会方便我方的诉讼,理由是:自己的户籍地在北京,婚姻缔结地在北京,对方在北京还办了工作居住证。对于当事人的观点,本离婚律师却认为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首先是按照被告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的。而居住地通常指被告的户籍地。当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被告的住所。本案中,被告的户籍地在河南,虽然其在北京办理了工作居住证,但在北京的居住时间却不满一年,现在又回到了河南的户籍地居住,所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该案只能向被告户籍地的法院起诉。至于原告的户籍地、婚姻缔结地及被告工作居住证均与本案的管辖问题无关。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