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北京目前的小汽车号牌发放政策非常严格。为了规避这种政策,有的人便想到了利用 “假结婚”这种捷径来获得京牌。但是结婚容易,离婚难,有时会出现一方为了钱财反悔并拒绝离婚的情况。本离婚律师于日前便接受了一位遭遇此问题的当事人的委托。
我的当事人马先生(化名,原告)希望获得小汽车的北京号牌。刘女士(化名,被告)恰好有闲置号牌。三个月前,二人经过中介介绍便决定以登记结婚为手段,马先生以十万元的代价从刘女士手中“买”下该号牌。于是,二人当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当天,马先生向刘女士支付了5万元。一周后,双方来到车管所,将小汽车号牌过户到了马先生名下。马先生当即支付了另外一半的“购”车牌款。下一步本该去婚姻登记处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刘女士却反悔了。要求马先生再支付5万元,否则拒绝离婚。万般无奈之下,马先生只好又支付了5万元。而刘女士发现马先生很有“油水”,于是又提出20万元的要求。发现上当的马先生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便委托本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该案,本律师认为马先生要想离婚并不难,关键是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结婚的真实目的。虽然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关于“假结婚”的规定,但是本案的情况却完全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即:“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鉴于此,马先生只要取得这两方面的证据,一次起诉即获得离婚判决的希望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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