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代理的一个起诉离婚案件在等待了4个月后终于开庭。由于被告拒不到庭,所以法庭上除了一位法官和书记员便只有本离婚律师和我的当事人。
由于是第一次起诉,该案应该只开一次庭便驳回我方,然后我方等待半年后再次起诉。所以今天基本就是走个流程后很快结束。庭审的过程也的确和预计的一样很快。但在最后签笔录时,法官却说:“你们下周一上午再过来一趟,因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了,所以还有两名人民陪审员应该今天过来,但是有事儿没来。下周一起来法庭再做个笔录就可以出判决书了。”
这位法官说的没错。本案在当时起诉立案时是按简易程序做的,一名法官加一名书记员便可以开庭审理。但由于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而本案已经超过审限,所以法官要把该案的审理程序改为普通程序。而法律规定一审离婚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必须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外带一名书记员才能审理。而今天人民陪审员没在,故而法官要再开一次庭。当然,下次开庭会更简单,走个流程大约五分钟就可以结束。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