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让判决书不生效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2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咨询离婚判决书效力的当事人。她与男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按照送达程序,法院将离婚判决书邮寄给双方当事人。然而,由于这位女士对一审法官有意见,于是拒绝签收判决书。现距此事过去已经有一个月了,她又发现男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于是以自己没有收到判决书,判决书就不会生效为由打算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这位女士拒收判决书的行为,本离婚律师非常不认可。而其关于没签收判决书就不会生效的认识则更加没道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案件后都会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此后,法院按当事人所确认的地址做邮寄送达的风险都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本案中,虽然这位女士拒绝签收邮寄的判决书,但不能阻止判决书的生效,故已不能再提起上诉

这位女士要想追究男方隐匿财产的法律责任,正确的做法是:另案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