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算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都不太擅长书写离婚起诉书。作为多年来一直处理婚姻案件的专业离婚律师,认为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1、名称,即“离婚起诉书”;
2、原告与被告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住址或户籍、联系方式等;
3、案由。当然是离婚纠纷;
4、事实与理由。很多当事人均不知道该如何书写这部分内容。对此,本律师的建议是:除了交代清楚双方的相识、结婚、子女、分居情况等基本信息后,对于双方的矛盾要尽量进行抽象总结,更多地运用诸如“性格不合”、“婚姻家庭观念不一致”等原则性话语进行描述;
5、受诉法院名称;
6、原告签字写日期;
7、所附证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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