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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掌握正确技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代理的一个起诉离婚案件正式开庭。先介绍一下该案情况:我的当事人刘女士(化名,原告)与男方景先生(化名,被告)于四年前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出资在大兴区以刘女士做为主贷款人购买了一套房产,2013年双方婚生女儿出生。由于婆媳矛盾,刘女士带着孩子于前年开始与男方分居,并于去年向大兴区法院提起第一次起诉离婚。作为被告的男方不同意离婚,加上双方并未达到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起诉。为了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赢得最终的离婚诉讼,刘女士特地委托本律师作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鉴于男方在分居期间并没有主动联系过刘女士,更对孩子不闻不问,故本律师判定男方也是想离婚的。那么男方为什么不主动要求离婚,甚至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不同意离婚呢?结合该案其他情况,本律师认为男方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争夺房产。虽然男方希望得到房产,但鉴于我的当事人是女方,离婚后孩子也肯定会跟随女方生活,加之主贷款人也是女方,所以从法律上讲房产判归我的当事人刘女士的可能性非常大。男方其实是惧怕这种房产分割的结果,故而在恶意拖延离婚,寻找争夺房产的机会。

上周该案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男方的代理律师故伎重施,表示1、不同意离婚;2、如果法院判离,则要求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早已把男方真实想法分析得一清二楚的本离婚律师当然不会对方律师的意见当回事儿,并且觉得这种诉讼伎俩十分拙劣,连基本的诉讼技巧都谈不上,更谈不上会对我方造成心理压力。原因很简单:1、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离,所以男方不同意离婚毫无意义;2、女方一直带着孩子,男方不闻不问,法院当然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也毫无胜算。很明显:对方律师没什么好的诉讼策略,而本律师早已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据在等着对付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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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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