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起诉离婚问题的女士。这位女士虽然与男方结婚已经四年,但是双方结婚后男方便去了美国,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很少,而且因为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另外,双方户籍地均在北京市朝阳区。今年年初,男方回国并在杭州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已有2个多月。这位女士多次与男方协商离婚事宜,却均被男方拒绝,所以女方打算起诉离婚。出于便捷的考虑,女方希望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该案。
单从该女士希望婚姻案件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角度来考虑,鉴于男方离开户籍地且没有经常居住地(其目前在浙江杭州居住刚2个月),所以这位女士第一次起诉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同时,由于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也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条件,所以第一次起诉应该会被法院驳回,需要等半年后第二次起诉才能离婚。而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想继续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话,则这位女士的第二次起诉必须要赶在男方在杭州居住满一年之前。因为一旦居住满一年,则杭州将成为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杭州法院便具有了管辖权。目前男方已经在杭州居住了2个月,所以这位女士目前还有10个月来完成从第一次起诉到驳回,然后等待半年再第二次起诉的全部工作。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办理婚姻案件的经验来看,如果法院打算驳回第一次起诉离婚,则从起诉至驳回需要2-3个月,加上半年的等待就是8-9个月。所以,这位女士要想第二次诉讼也在北京进行的话,则需要现在马上提起第一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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