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虽然双方对离婚的各种问题已经达成一致,但当事人出于种种考虑而不愿意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而希望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此便形成了离婚诉讼中的无争议离婚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采用非常简便的方式审理和裁决。其中的一项简便措施便是:原告在起诉后可以直接联系审判法官开庭并当庭出具离婚调解书。而不必在开庭前先要等待十几天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过程。以本律师最近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代理的一起无争议离婚案件为例为您讲解一下如何直接联系法官开庭。
该案的双方已就离婚的全部问题达成一致,然而女方希望拿到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于是委托本离婚律师于上周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立案后一般会在一周内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为此,本律师在今天进行了查询。在获得法官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后,本律师马上拨打法官的电话(法官的电话比较难打通,要坚持拨打)。打通后先表明自己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然后一定要讲明该离婚案件的双方没有争议,请法官尽快安排开庭。对法官来说是非常乐意处理此类离婚案件的,因为可以省去很多麻烦的工作,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并审基本证据后便可以当庭出具离婚调解书,前后不过1、2个小时。就像本案的审判法官一样,当听说双方没有争议便说:“那就下周一下午二点直接开庭,你顺便通知一下被告方带其东西准时过来。应该带什么东西你作为专业离婚律师应该知道,我就不重复说了。”
就这样,该案下周一便可以结束。从立案到结束仅需两、三周的时间,非常简单。当然,如果您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会更快,甚至在起诉当天即可结束。但目前这只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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