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成功代理了一起被告拒绝参加庭审,法官仍然判决离婚的案件。该案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冯女士(化名,原告)与赵先生(化名,被告)于2013年12月等结婚,婚后仅二个月,双方便因财产问题而分居至今。2014年,冯女士曾经自己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后撤诉。2015年5月,冯女士委托本律师第二次向朝阳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虽然向被告邮寄了传票,被告却无理拒绝参加庭审。
虽然在起诉离婚案件中第二次诉讼判决离婚的机率很大,但由于冯女士第一次选择了撤诉,加上第二次起诉后被告又拒绝应诉,所以法院判离的概率并不高。为了争取让法院判离,本律师建议冯女士撤回分割离婚财产的诉讼请求,仅要求离婚。这么做可以大大简化案件,让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减少顾虑。
就这样,该案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本离婚律师适时撤回了财产分割的请求,明确希望法官只判决离婚。案件审判非常顺利,今天,我们拿到了判决书,法官依据婚姻法最终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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