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本律师代理的一件起诉离婚案件本应开庭。然而,我的当事人的父亲突然病危、需要家属陪护而导致我的当事人无法按时出庭。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上都要出庭参加诉讼,否则案件审理将无法进行。类似情况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都出现过。那么,当您遇到临时情况无法出庭时该如何处理呢?对此,本离婚律师建议您首先要和法官取得联系,将自己无法出庭的原因告知法官。其次,您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确遇到特殊情况并及时交给法官。毕竟由于您无法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不仅会导致法官重新调整其工作安排,还会影响到对方。为了得到法官的批准,也为了说服对方,这个证据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本律师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就让我的当事人将其父亲病重并接受抢救的病历复印件交给了法官。法官看了病历,二话没说便重新安排了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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