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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对离婚判决书进行现场宣判?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主要争议是双方都想得到子女抚养权。由于在一审中,我方证据充分,应对得当,一审判决书确定子女归我方抚养。而一审判决书是在庭审结束后由法官通知领取的,并未另定时间组织现场宣判。由于对方当然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案件又进入二审程序。综合二审庭审的具体情况,本离婚律师判断法院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是,我的当事人请求法官能够组织现场宣判。该要求得到法官的许可。对我当事人的要求,本律师提出了保留意见:毕竟双方离婚后还有孩子需要面对,让对方在法庭上当众接受败诉的结果未免太不留情面,容易激化矛盾。但我的当事人却不以为然。一周后,我方与对方同时出现在法庭上。二审判决果然驳回了对方的上诉,维持原判。而对方当事人听到终审判决结果后便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不仅质问法官,更对我的当事人破口大骂,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在法官的警告下,双方不欢而散。

看过这个案例后,相信大家可以看出:起诉离婚案件判决书既可以单独前往法院领取,也可以由法官组织双方现场宣判。根据本律师多年代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一审离婚判决书基本上都是在庭审结束后由法官通知双方单独前往法院领取,而二审离婚判决书基本上会由法院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给离婚双方当事人。这么做可以避免离婚双方在法庭上发生冲突,矛盾进一步激化。但如果一方或双方要求现场宣判的话,法院也会组织进行现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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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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