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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官拒绝你的某些要求有时不一定是坏事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由于缺乏经验,不了解法官的审判心理,所以在起诉离婚的审理程序中稍一遇到磕绊,便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在遇到法官拒绝自己提出的一些请求时,便会觉得自己的案子可能要败诉,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举一本律师最近处理的一起二审离婚案件为例:

本律师日前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代理离婚上诉案件时就遇到类似的情况。上诉的原因是对方不服一审离婚判决书中将子女抚养权判归我方,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得知对方上诉后,我的当事人心情十分紧张,为了巩固一审的胜诉成果,马上和我商量二审对策,并提出要让二审法官前往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以证明对方在一审判决后对我的当事人使用家庭暴力,进而证明对方道德品质低下,不适合抚养孩子。对此,根据本律师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判断:首先,除非对方在二审中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否则二审法院基本上会维持原判。所以我方在一审胜诉的基础上继续取得二审的胜诉问题不大;其次,对于我的当事人希望二审法官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证据一事,二审法官在处理上存在两种可能并可能导致不同的二审判决结果。即:1、二审法官同意调取证据。这意味着法官认为该案的确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然后决定是否改判;2、二审法官拒绝我的当事人调取证据的请求。这种情形意味着二审法官认为一审事实已经查明,判决正确,没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事实调查。所以要驳回对方的上诉,维持原判。经过本律师的分析后,相信大家都看明白了:对于我的当事人来说,二审法官拒绝调取证据的请求实际上是一件好事。但我的当事人却将信将疑。

二审开庭当日,法官找了个模棱两可的理由当庭就驳回了我的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的请求。其实这是本律师意料之中的,而且进一步说明二审判决基本上是维持原判。但我的当事人不明就里,还想争辩几句,被本离婚律师适时制止。庭审结束后没几天,我方便收到了二审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对方的上诉,维持原判。我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请求虽然被驳回,但结果依然是胜诉。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要想打好离婚官司,积累诉讼经验,摸透法官审案心理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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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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