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经常居住地?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本律师在丰台区方庄法庭出庭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作为原告,我们在起诉离婚时就向法院提交了方庄地区物业出具的合格的居住证明。但是被告为了拖延离婚时间在开庭时仍然提出管辖异议,并提交了自己在海淀区羊坊店地区居住证明。当然,因为不是事实,所以被告提交的居住证明内容矛盾且欠缺居住时间这一关键内容。

本来被告的管辖异议不值一驳,但为了稳妥起见,本离婚律师庭后特意前往双方居住的房间进行了摄像取证,包括结婚照片、衣物甚至锅碗瓢盆等日常生活物品无一例外地都能证明被告从结婚时起就一直居住在方庄地区。同时,本律师还调取了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定期交纳水电、煤气费的凭证。这些凭证也显示双方结婚以来在方庄的这套房屋里使用着水、电、气,进而证明双方一致居住于此。

相信上述证据揭穿被告管辖异议中的谎言已经绰绰有余,接下来法官肯定会依据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被告的异议,案件也会继续审理。当然被告这么做虽然拖延了一些时间,但也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记得本律师之前曾撰文论述过在离婚案件中不要无谓地拖延时间。而本案中自己有外遇,存在严重过错的被告这么做也确实没让本律师搞清楚其目的。结合案情来看,被告要想拖延诉讼在开庭之前还有很多其它更有效的方法,但被告没有采用,却在开庭时提出个管辖异议。这个手段是最笨拙和效果最差的。看来本律师又遇到一个头脑不清晰,进而毫无意义地拖延离婚诉讼的被告。这篇文章仅帮助哪些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问题当事人拓展一下解决思路。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