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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采用何种方式通知被告?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20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以本离婚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近日在东城区法院处理的起诉离婚案件为例,来谈一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哪些步骤通知被告:

1、按照原告起诉书中提供的被告的电话给被告打电话,通知其来法院领取起诉书及开庭传票。该案中,东城法院的法官首先采取了打电话的方式尝试联系被告;

2、如果被告的电话打不通或被告拒绝,法院会找原告核实被告的住址并以司法专邮的方式给被告发快递。该案中,被告决绝接听电话,为此法院向其发了快递邮件;

3、如果快递也无法送达被告,法院会要求原告做公告送达手续,即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以此方式通知被告。该案的被告离开住所,造成快递无法交给本人,于是法官为我方办理了公告送达的手续。

如果公告期满,被告仍不予配合,法院会在公告期满后就该离婚案件开庭缺席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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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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