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案件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立案后都比较关心案件的进展,希望案件能早点开庭。起诉离婚案件从原告到法院立案后到正式开庭,按照简易程序的规定其间一般会经过如下程序:首先,需要确定审理该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这个过程一般是五至七天,个别效率比较高的法院会在三、四天内把离婚起诉材料从立案庭转交到审判庭的承办法官手中;然后,承办法官会让自己的书记员按照离婚起诉书上被告的电话、住址等给被告打电话或以司法快递的方式通知被告前来领离婚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办理相关身份确认手续;被告接到通知后如果要求答辩期,法官会给被告十五天的时间进行答辩,然后安排开庭。如果被告不要求答辩期,那么法官通常会在十五天之内安排开庭。总体算下来,一件离婚案件从正式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二十至三十天的时间。
本离婚律师建议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在此期间不必过于焦虑,在耐心等待开庭的同时做好充足的出庭应诉准备工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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