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婚姻登记处成功处理了一起协议离婚案件。由于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后加入了外籍,故而需要额外准备一些材料。如果您也属于婚后加入外籍或取得港澳台身份,那么本离婚律师建议您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1、结婚时为中国籍,协议离婚时已取得外国籍的。需要提交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与该国驻华使(领)馆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同属一人的证明;
2、结婚时为华侨,协议离婚时已取得外国籍的。需要提交该国驻华使(领)馆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同属一人的证明;
3、结婚时为中国籍,协议离婚时已取得港、澳、台或华侨身份的,需要提供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其中,同属一人证明应记载当事人的原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与现用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加入该国国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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