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面临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势在必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较多,最为常见的有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现金、股票、珠宝首饰、古玩字画、家具电器等。在这些离婚财产中,有的价值非常大,而有的则价值较小,甚至小到当事人认为不必提交法庭,自行协商分割即可。
对于夫妻来说可能最为关注的财产的价值,而对于离婚律师来说,除了要关注财产价值外,还有另外一个必须要关注的问题,即从诉讼的角度来看处理的难易程度。
从诉讼的角度来看,在上述财产中最难处理的是现金、如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甚至是家具电器。这类财产的价值有大有小,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难以举证证明其是否存在,以及处于哪一方的管理之下。举个例子: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多年。他们所从事的行业属于艺术领域,男方在该领域内还小有名气。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女方提出家里曾经保存有男方创作的艺术作品若干,市场价值约为300万元。然而,这些作品都被男方私自转移走了。为了证明这些作品的存在,女方向法庭提交了有上述作品出现的家中日常生活照片若干。
对于女方的主张,男方不仅拒绝承认这些作品的存在,而且也否认自己私自转移了它们。
由于女方仅能提供不清晰的照片作为证据,所以法官无法确定这些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最终,法官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虽然上述案例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不菲,但是从诉讼的角度来看,此类财产易于转移且无其它证据证明其是否存在,因此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是最难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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