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原告起诉后,被告为何不同意离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5-07 | 7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官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便是能否判离?而这个问题也是原、被告最为关心的。在办理了众多的离婚案件后,本律师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绝大部分的被告都会在法庭上表示不同意离婚。然而,原告能把他们的婚姻关系交给法院来处理,想必夫妻矛盾一定很深。面临如此严重的矛盾和难以挽回的感情,难道真如被告在法庭上所言“夫妻感情尚存,希望和好如初”吗?或者被告所言仅是借口,实际上是想要达成其它目的?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导致被告不同意离婚呢?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种较为常见的原因:

一、被告真心认为夫妻感情尚存,自己很看重婚姻和家庭,因而希望法院能够为双方提供一个和好的机会。对于这种情况,本律师认为持这种想法的被告虽然有,但并不多。比如本律师曾经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女方已经和他人同居一年多,并且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却仍然认为原告与他人同居并非是真心喜欢比尔,而是有其它想法。而原告与被告之间才是有真感情的。基于这种认识,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这种事儿在一般人看来难以理解吧?但是却是真实存在的。不仅如此,被告自己在法庭上也宣称其他人都难以理解他们的感情。

二、被告虽然不认为夫妻感情能够和好如初,但是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而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就比第一种要常见了。然而,作为成年的夫妻均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观念,而矛盾重重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肯定是不利的。虽然真的有身为父母的当事人忍着并熬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者高考结束后才离婚,但是这种情况往往需要夫妻之间事先达成一致。这么做是否真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乃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三、为了与原告斗气,折磨原告。有这种想法的被告通常是不够理智的。曾经有一些案件的原告起诉离婚后,由于被告坚决不同意而被法院驳回。“出了气”的被告随即又以原告的身份发起离婚诉讼。既然你也想离婚,为何不在第一次起诉中同意离婚呢?对此,这些人的理由往往是:“凭什么他/她想离就离?我才有权决定这事儿!”毕竟夫妻感情是相互的。折磨对方,通常也是在折磨自己。甚至还会影响到孩子、老人等。所以本婚姻律师是不赞同被告如此行事的。

四、以不同意离婚作为给对方施压的手段,实际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这才是绝大多数不同意离婚的被告的真实想法。在本律师所代理过的离婚案件中不胜枚举。在这种情况的结局中,有的原告禁不住被告的拖延而让步,另外的一些原告则坚持到了最后,一次不成,半年后再诉。由此拿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利益。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法院对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驳回,第二次才准予离婚的做法虽然能挽救一些婚姻,但这只是极少数。更多的情况是:被告乐于利用法院的这种做法,以试图达成其在夫妻感情之外的所期望的目的。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