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接受对方及法官对自己银行账户明细的审查。而审查的结果将直接决定在离婚时您应该就银行存款给予对方多大数额的补偿。本离婚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法官只会审查起诉离婚时的账户余额并进行分割。试想果真如此的话,在起诉离婚前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全部转移掉,甚至注销账户,对方岂不一分钱也分不到吗?如果真的这么简单的话,相信在离婚案件中也就不存在审查银行账户并分割存款的事情了。
既然这种认识却是错误的,那么起诉离婚之前就要把银行账户的问题处理好。至少从表面上看,账户内的资金流水要显得合理。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该问题的经验来看,当事人至少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提早做准备,而且越早越好。比如很多法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最近一年的账户资金流水单以供审查。那么理想的情况是在一年之前,您就应该逐步将银行账户内的主要资金处理完毕。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便您转移了大额资金,法官也不会要求您提供记录,甚至是进行合理说明。
2、如果您没能提早做准备,那么您在近一年内的资金处理上就要格外小心了。比如您的月收入是2万元,却在当月一次性取现一万五千元。那么对于这一万五千元来说,您基本上是逃避不了予以合理说明的责任的。如果您拒绝解释或者没能说服法官,则法官一定会判决您向对方支付一半的补偿的。
3、对于近一年的大额资金取现或者转账,一定要留足相关的合理开销证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据要能证明这是一笔合理的开销。比如用于房屋装修、为子女购买保险等。如果您一个月的收入是2万元,却拿出一万五千元的当月在饭馆吃饭的发票来。相信这种证据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服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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