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不服一审离婚判决而上诉后应该何时阅卷?
来源:不服一审离婚判决而上诉后应该何时阅卷?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8-27 | 1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阅卷,相信很多身处起诉离婚过程中的当事人是不熟悉的。这里所说的阅卷是指当事人对于案卷进行查阅的活动。

通常来说,如果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会把一审诉讼材料按照特定顺序装订成卷并移送到二审法院。既然如此,本离婚律师结合日常办案经验认为:如果案卷尚未移送到上级法院,则当事人找到一审法官要求阅卷的往往会被拒绝。对此,本律师认为没必要过度纠缠,可以待案卷移送后联系二审法院进行阅卷。

去二审法院阅卷其实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阅卷的作用除了帮助当事人缕清一审所涉及的相关事实和过程,更为重要是:您所查阅的案卷与即将审理您的离婚案件的二审法院所看到的是相同的。不会出现一审法官在装订案卷时有选择性地遗漏或者添加某些材料,成为您通过上诉达成愿望的障碍。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本婚姻律师举一个亲身经历过的阅卷案例。我们在一审中曾经以快递方式向法官递交了一份对离婚房产进行评估鉴定的申请,而这位法官却无视该申请,直接判决双方离婚且对房屋不予处理。这么做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虽说在离婚后可以另行提出分割房产的诉讼,但无疑给当事人增加了诉累。于是,本律师代理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二审法院要求阅卷。通过阅卷,本婚姻律师果然发现了重大问题。原来,一审法官并未将我方提出的房产评估鉴定申请附卷。试想二审法官看到这本案卷后一定会认为我方在一审中所采取的诉讼行为犯了错误,导致房产价值不明确,故而一审法官无法分割房产。

看到一审法官在案卷中所做的小动作,本律师便在二审中拿出了快递申请书所留下的快递记录。该记录充分证明了一审法官早已收到了申请书。之所以没有分割房产乃是一审法官的责任。二审法官看到这些无可辩驳的证据后直接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