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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夺子女抚养权而在分居期间拒绝对方探望孩子的利弊分析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7-01 | 18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离婚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曾多次谈及分居期间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对于法官最终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重要性。然而,凡事无绝对。有时可能会因为您在处理该问题时做法比较偏激,也可能因为您遇到了一位观点独特的法官而事与愿违。下面,本律师以实际经办的案例来讨论一下分居期间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对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利弊。

男女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之初,时年六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由于双方均希望在离婚时获得儿子的抚养权且无法协商,男方便带着亲友若干前往女方住处将孩子强行抢走。此后,女方多次上门要求探望孩子,均被强势的男方及其父母连打带骂地轰走了事。于是,女方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对于女方发起的诉讼,男方虽然同意离婚,却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依然强势,不肯让步。甚至在法庭上宣称女方没资格探望孩子。

该案的最终判决结果让男方很意外,本以为法官会把孩子判给自己的男方却发现女方获得了子女抚养权。

该案在男方来看:分居期间孩子长时间跟随自己生活,那么法官理应把孩子判归自己,因为孩子已经习惯于目前的生活状态。然而,在法官来看,这件事情并不简单:除了要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外,还有母子感情,日后男方会否因为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孩子,继续将孩子交给老人照顾等一系列因素。法官需要在这些因素中进行价值取舍,以保证孩子利益的最大化。

本案中,男方虽然在分居后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但是从分居前的状况来看,男方平时工作繁忙,出差较多,故女方才是主要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男方虽然在分居后从女方处抢走了孩子,却仍然无暇照顾,而是将孩子交给了老人照顾。可以想见:如果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则这种由老人主要负责照看孩子的状态还会持续下去。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无疑是不利的。另外,分居期间既然已经抢到了孩子,便没必要再继续显示其强势。鉴于女方无力与其抢夺孩子,分居期间允许女方探望孩子又能如何?更没必要在法庭上说“狠话”,放言“女方没资格探望孩子”。这么做的后果只能让法官担心男方获得抚养权后仍然会拒绝女方探望孩子。这个结果可不是法官所愿意见到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把孩子判给女方。这么做一来可以保证孩子平时可以获得母亲的陪伴,而不是交给老人照顾。二来男方也可以探望孩子。这才是孩子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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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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