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假离婚”后还能请求重新分割离婚财产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4-26 | 1270 次浏览 | 分享到:

虽然婚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只有当夫妻感情破裂时才应该选择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些夫妻仍然会出于其它原因的考虑而选择“假离婚”这个方式。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比如本离婚律师日前处理的一起案件便是由于夫妻为了购房而选择“假离婚”所引发。

我的当事人(男方)与女方结婚多年。双方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屋。为了获得购买第三套房屋的资格,双方办理了“假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现有两套房屋全部归女方所有。然而,离婚后女方违约并不支持男方购房,且拒绝复婚。男方至此才发现女方是在利用“假离婚”为手段,真实目的则是与男方离婚并获得绝大部分离婚财产。为了挽回财产损失,男方委托本离婚律师作为代理人将女方诉至法院。

对于该案,本离婚律师认为:双方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虽然其离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购房,而非夫妻感情破裂,但是鉴于婚姻关系的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在处理身份关系,该处理行为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后已经生效,故不能撤销并恢复婚姻关系。虽然如此,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由于缺乏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该是可以主张无效并重新分割的。

该案经过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次审理后,均支持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对于女方在离婚时所得的两套房屋重新进行了分割。男方终于如愿以偿地挽回了由于“假离婚”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