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离婚律师接受了一位正在准备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男士的咨询。
这位男士与妻子结婚多年,婚后生育一女儿现年4岁。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分居已经半年。期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女方工作期间,女方的父母提供帮助。女方现已发起离婚诉讼,男方虽然也同意离婚,但是为了离婚后谁来直接抚养孩子的问题争执不下。
单从男方所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局面对其不利。毕竟分居后女方一直在带着孩子,法官从维持孩子目前生活环境的角度考虑,也会倾向于把孩子判归女方抚养。除非有其它情形可以抵消掉女方目前的优势。
为了充分了解案情,本婚姻律师让男方罗列出其所认为的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位男士认为:女方平时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到深夜才回家。而女方的父母只是临时帮忙,因为女方的父母平时还要照顾另外两个孙子。
对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是非常有利于男方的。虽然分居后孩子跟随女方生活,但女方工作繁忙,平时应该很少能陪伴孩子。同时女方父母并没有精力帮忙照顾孩子,毕竟他们平时还有另外两个孙子需要照顾。目前只是临时帮忙。与此相反,男方作息时间稳定,工作不忙,每天能准时下班。男方的父母在双方分居前一直在帮助照看孩子。
虽然存在上述事实,但是男方需要收集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在法庭上女方一旦否认,则局面仍然会对男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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