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认为:只有少一部分起诉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诉讼中便会获得法院的支持。这其中基本上都是被告同意离婚或有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情形。那么对于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不符合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案件,原告是否就可以不重视了呢?本律师认为仍应当重视。原因在于:虽然第一次起诉很可能会被驳回,但在庭审中所形成的文字记录及相关证据,乃至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策略都会对未来二次起诉离婚产生重要的影响。为此本婚姻律师认为即便法官可能会驳回,但针对第一次诉讼仍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较为长远的诉讼策略。所谓长远是指在诉讼策略中一定要考虑为未来二次诉讼做好铺垫。
2、第一次诉讼中的离婚态度要坚决。宁可让法院驳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也不要接受法官或者对方的和好建议,而选择撤诉。否则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对原告是否真的想要离婚及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产生怀疑。
3、虽然第一次诉讼会被驳回,但要注意在本次诉讼中收集未来第二次诉讼所需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离婚财产真实情况的证据。再比如双方分居确切日期的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后,被告在未来二次诉讼中将很难再改口。
以上是本律师认为原告的离婚请求很可能会被驳回的第一次诉讼中所需要做好的基本工作。至于其它还有哪些需要做的工作,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灵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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