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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交完诉讼费后不用再把票据交给立案法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5 | 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离婚律师陪同一位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去朝阳区双桥法庭立案。根据以往的立案流程,在双桥法庭立案窗口递交离婚诉讼材料后,法官会出具诉讼费交款通知单。原告持此单据前往朝阳法院本部窗口交诉讼费并换票,然后再把换来的票据交回到双桥法庭立案窗口。这个流程造成当事人需要多次往返双桥法庭与朝阳法院本部,很不方便。时间不凑巧的话,上午去双桥法庭递交材料,下午才能完成全部立案程序。

现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流程得到了简化。本律师在离婚指南中提醒大家: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从立案窗口拿到诉讼费交款通知单后可以直接去法院本部交费并换票,不必再把换得的票据交回立案窗口。该票据在正式开庭时交给审判法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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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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