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离婚律师陪同一位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去朝阳区双桥法庭立案。根据以往的立案流程,在双桥法庭立案窗口递交离婚诉讼材料后,法官会出具诉讼费交款通知单。原告持此单据前往朝阳法院本部窗口交诉讼费并换票,然后再把换来的票据交回到双桥法庭立案窗口。这个流程造成当事人需要多次往返双桥法庭与朝阳法院本部,很不方便。时间不凑巧的话,上午去双桥法庭递交材料,下午才能完成全部立案程序。
现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流程得到了简化。本律师在离婚指南中提醒大家: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从立案窗口拿到诉讼费交款通知单后可以直接去法院本部交费并换票,不必再把换得的票据交回立案窗口。该票据在正式开庭时交给审判法官即可。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