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离婚律师日常办案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原被告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然而,具体哪个孩子归谁抚养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本律师今天接待的一位咨询此类问题的当事人的案件为例说明一下。
当事人王女士(化名)与张先生(化名)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正准备起诉离婚。他们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孩子。老大是男孩,今年6周岁;老二是女孩,今年三周岁。作为王女士想要抚养女儿,而男方也希望抚养女儿。那么,双方谁更有可能达成自己的意愿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分析一下双方的具体情况。
一、双方都有一份稳定且收入相近;
二、双方在抚养孩子的时间精力上也类似;
三、不存在双方父母协助抚养子女的情况;
四、双方身体情况均没问题,也不存在恶习及虐待孩子的情况。
既然其他涉及抚养孩子的各自条件类似,我们就只能看孩子的年龄及性别了。
首先,老二刚满两周岁,尚属年幼,对母亲的依赖性更强。其次,老二是女儿,未来由母亲抚养更方便。
综上,法官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很可能最终考虑的就是上述两点,所以女儿判归王女士抚养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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