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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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起诉离婚而犹豫不决的当事人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8-21 | 1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男士关于起诉离婚问题的咨询。他与女方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现年五岁。由于女方性格偏激,经常对这位男士进行谩骂殴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已经分居。不久前,这位男士接到了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声称女方已委托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能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希望能与男方协商达成离婚调解,并将女方的离婚条件告知了这位男士。与此同时,这位律师还将离婚起诉书也发了过来。

      为了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位男士便找到本离婚律师进行咨询。而咨询中,本律师却感受到这位男士犹豫不决,甚至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下原因:

      1、这位男士认为女方提出的离婚条件极为苛刻,自己根本无法接受。当本律师询问其是否提出了自己的离婚条件时,其回答却是否定的。而正常的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如果已经决定离婚,则会尝试与对方“讨价还价”以此尝试达成一致。由此可见这位男士并没有一个对于离婚结果的基本构想与应对策略。

      2、这位男士认为女方律师给其出示的离婚起诉书中通篇都是谎话,自己并不像女方所描述的那么不堪。与此相反,倒是女方存在严重的殴打与谩骂行为。虽然这位男士对于离婚起诉书的意见颇大,本婚姻律师却发现其尚处于一种幻想之中,即女方也许并未真正提起离婚诉讼,只是想拖延下去并从精神上折磨他。

对于男方的这个认识,本律师百思不得其解——从目前情况来看,双方已经分居,并且女方已经委托了律师,而离婚起诉书也已经写好。这些情况足以说明女方的离婚决心了吧?更何况女方是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原告均是希望能尽快离婚的,怎么可能要拖延呢?由此可见男方的这种认识与判断毫无逻辑可言。

      3、正常的被告在面对原告的起诉时都会想好自己是否同意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也会想清楚理由是什么?同意离婚的,则会想好自己对离婚的结果有何期望。然而这位男士却一再问本律师其是否应该接受离婚,如果接受离婚后孩子该不该由自己抚养及能否共同抚养?对于这种分明是自己应该决定的事情,怎么能让别人提供建议呢?

      综上,本律师建议其在咨询律师前先要有离与不离的基本判断,并且想好自己离婚时所希望达成的目标。否则专业离婚律师也无法为犹豫不决的当事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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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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