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的王女士(化名)。她与男方于婚后支付首付款100万元并贷款30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已升值至800万元。截至目前,该房屋尚有250万元本金及160万元的利息尚未归还。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准备协议离婚。虽然双方一致同意房屋归王女士所有,但对于男方应该获得多少补偿的问题却发生争议。男方认为应该以房屋现价值减去尚未归还的250万元本金后剩余作为基数,自己有权获得一半的补偿。
对于男方的要求,本离婚律师认为是错的。原因在于:男方仅扣除了未还贷款本金,而没有减去同样是债务的利息。本案的正确计算方式应该是用目前市值800万元减去未偿还贷款本金250万元,再减去未偿还利息160万元,由此得出离婚房产的净值390万元,而男方应得房屋补偿款为其中的一半,即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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