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一起涉及房产问题的婚姻官司。我的当事人是王女士(化名,原告)。她与男方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年6岁。2010年,男方的父母出资30万元帮他们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而王女士与男方则共同偿还贷款。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和,王女士决定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房产。
起诉后,男方的父母却突然又提起了房产所有权纠纷的诉讼。理由是:首付款是他们积攒一辈子的养老钱,是赠与给自己儿子的,与儿媳无关。所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房产所有权归老两口。
对于男方父母且苏打房产所有权确认官司的动机,本离婚律师很是理解。但毕竟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老两口当初并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给男方个人的,且该出资仅是首付款,剩余贷款仍是男女双方偿还。所以老两口主张全部房产所有权归他们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虽然我的当事人王女士不必担心该房屋所有权确认官司,但本婚姻律师认为该官司对王女士的离婚房产分割还是有影响的。因为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出现案外人对财产主张权利时,离婚案件的法官往往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对此项财产不予处理,而是告知离婚双方:待案外人的诉讼结束后可以另行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来解决。所以,王女士很可能要在离婚后再打一场离婚房产分割的官司了。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