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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赔偿男方举办婚礼的钱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4 | 15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个咨询离婚财产问题的电话。电话中是一对父母,他们的女儿正面临离婚诉讼。事情的起因则是:他们向男方隐瞒了自己的女儿长期患有抑郁症。

虽然他们同意男方提出的离婚要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无异议,但对于男方父母要求他们赔偿办婚礼的10万元钱则认为比较过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男方的理由是:自己属于受欺骗方,要是早就知道女方有抑郁症,就不可能举办婚礼。

对于男方的要求及理由,本离婚律师认为至少在离婚诉讼中是无法解决的。原因在于:

1、婚礼出资者是男方的父母,而离婚诉讼中是不会处理除夫妻双方以外的人的主张的;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赔偿仅限于一方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等严重过错,并未将一方隐瞒抑郁症列入其中,故女方的行为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严重过错。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本离婚律师男方的赔偿要求很难再离婚诉讼中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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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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