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律师接到一个从江西打来的咨询离婚财产问题的咨询电话。电话中是一位正在和妻子闹矛盾的男士。他在婚后将收入全部交给妻子保管。不久前,这位男士单位安排出差,需要先由个人垫付差旅费。而他向妻子要钱时,得到的答复却是:“钱都交给自己的父母保管了,没钱。”双方由此产生矛盾,且无法解决。于是这位男士决定要离婚。
既然女方在未征得男方同意的情况下自称已将夫妻共同财产交给其父母保管,本离婚律师便有理由认为其已经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对此,本律师认为男方接下来应该要做的事情是:收集证据以证明女方的说法,然后发起诉讼并请求法院为自己追回上述财产。
发起诉讼有二种选择,需要视这位男士所掌握证据及庭审情况而定。如果掌握证据充分,则可以直接起诉女方的父母,要求女方父母返还财产。然后再发起离婚诉讼,并以女方存在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法院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对其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掌握证据不充分,则可以先发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借助法院的调查权限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待准备充分后再起诉女方的父母要求返还财产。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