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儿女在结婚后都会或多或少地得到父母的资金支持,而在面对儿女闹离婚时,老两口便会出面讨要过往曾经付出的资金。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吗?本离婚律师以刚刚处理完的一起案件为例说明如下。
张先生(化名)与王女士因夫妻感情不和正在面临离婚诉讼。结婚之初,王女士的父母曾经资助二人5万元购买车辆。对此,双方并未写下借条之类可以证明借款的文件。现夫妻感情破裂正在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在审查离婚财产问题时,王女士突然拿出一张自己书写的借条主张上述5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对此,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鉴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对于该5万元的性质有争议,并且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负责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表示无法在本案中解决,需要由王女士的父母另案起诉双方予以解决。于是,王女士的父母便另行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在法庭上,本律师认为该债务并不存在,该5万元实为赠与,理由是:1、借条仅由王女士个人书写,并没有张先生的签字确认。王女士与其父母存在天然的利害关系,其书写的借条并不可信;2、除了该借条之外,王女士的父母作为“债权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而该5万元是在刚结婚时支付的,经过多年却从未索要。从情理上说,这笔钱更符合赠与的特征。
最终,法院以王女士的父母缺乏有效证据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当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屡屡出现小两口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老两口帮助自己的儿女而上庭索要借款的情况。然而,正因为双方存在天然的利害关系,仅由自己的儿女书写借条是不够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辅助、甚至直接证明出资的性质为借款而非赠与,否则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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