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前夫因吸毒负债,女方有共同偿还义务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咨询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张女士(化名)。情况大致是:张女士因发现前夫吸毒而刚于今年6月协议离婚并约定了离婚财产的分割与债务的处理。其中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如一方私自借款,则由借款方独自偿还。”本打算重新开始生活的张女士却突然接到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通知,原来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将其与前夫诉至法院,要求共同偿还其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23万元。面对突如其来的债务,张女士不知所措,联系了其前夫后才得知是前夫为吸毒而欠下的债务。虽然有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但小额贷款公司却声称该协议对他们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坚持要求张女士也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对于张女士的官司,本离婚律师认为:张女士应从两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才可以避免背上负债。首先,张女士应该搜集前夫私自借款,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其次,张女士还要收集前夫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吸毒的证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只要张女士能够证明前夫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且借款用途为吸毒,则张女士无需对此债务负责。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